三套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只有后妈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具体判断如下:
1. **后妈名字的房子:** 如果这套房子是在父亲和继母结婚后购买或共同投资建设的,即使只登记在后妈名下,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 **后妈儿子名字的房子:** 如果这套房子在弟弟出生前就已存在并被记在继兄名下,那么通常不视为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而是视为继母授予其子的财产。若无相反证据,一般认定为继母对儿子的个人赠与。
3. **后妈和妹妹名字的房子:** 应具体分析:
- 若房子是父亲和继母婚后共同财产转化而来的(比如卖出夫妻共有房产获利后再购置),那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
- 若是继母单方将房产转移至妹妹名下,这种转移一般不视为婚姻共同财产,而视为个人财产的处分。
- 若是父亲、继母和妹妹共同出资购买,可能需要具体分析各方出资比例,可能涉及部分共同财产。
总结来说:
- **只属于后妈名下的房产:** 一般情况下可以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属于后妈儿子和妹妹名下的房产:** 需要根据实际出资情况、来源等综合判断,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很可能视作个人处分、赠与等。
只有夫妻双方婚后以共有资金购置的财产,才真正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资产转变为婚后共有资产,或者有明显的共同财产份额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处理房产这种大宗财产归属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因为只有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证据材料,律师才能给出最准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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