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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常将品牌与IP混为一谈,误以为二者同源同质。殊不知,纵使万千企业竞相打造“品牌IP”,或倾力塑造完美IP形象,其本质仍与真正意义上的品牌建设相去甚远。IP之于品牌,并非终点,而是一种化学反应——唯有完成这场“IP化学”,品牌方能在新时代焕发新生。
本文作者深入剖析五大流派的品牌IP化路径,带您洞悉这场融合文化、商业与数字逻辑的深层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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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即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本意清晰而朴素。然而,在美国、日本、欧洲等IP文化深厚的国度,IP并非被高举为营销口号,而是内嵌于娱乐产业肌理之中的一种可持续商业模式:迪士尼宇宙、漫威英雄、加勒比海盗、名侦探柯南……皆是以内容为核、以延展为翼的自然生长。
而在中国,IP早已超越传统边界,与音乐、动画、影视、综艺、游戏、文旅乃至移动互联网深度融合,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文化张力与商业想象力。自2018年“国潮”崛起以来,《创造营》《乘风破浪的姐姐》《流浪地球》《哪吒之魔童降世》《姜子牙》等本土IP强势登场,掀起一场属于中国自己的泛娱乐浪潮。

近一年间,B站、抖音、快手、知识付费与直播生态蓬勃发展,Z世代所追捧的头部个人/机构IP如【局座】、【罗翔说刑法】、【半佛仙人】、【一禅小和尚】等,亦在平台赋能下迅速制度化、体系化。吴声曾言:“超级IP”已从影视游戏的表达载体,跃升为新商业文明的连接器——它正以“中国速度”野蛮生长,甚至在尚未厘清定义之前,便已泛滥成一种模糊却炙手可热的时代符号。
置身于新消费时代 × 数字世界 × 认知升级的三重变局中,人群圈层化、传播碎片化、消费情感化、品牌年轻化成为常态,传统营销范式节节溃败。于是,不止内容公司,众多中国品牌亦纷纷投身IP化浪潮:故宫文创、江小白、三只松鼠、淘宝造物节、双11、海尔兄弟……一时之间,“品牌IP”几成全球品牌创新的东方答案。
然则,真正成功的案例凤毛麟角。多数所谓“品牌IP”,徒有其表,难赋其魂:
- 有些品牌如江小白、李宁、亚朵、雕牌,虽具内容雏形与精神内核,却始终徘徊于门口,未能纵深;
- 有些如百草味、旺旺、五芳斋、大白兔,频频跨界、花样翻新,却始终抓不住品牌灵魂;
- 更多者仅浅尝辄止,推出一两个卡通形象后便束之高阁,不知如何延续价值。
究其根源,在于多数企业对“品牌IP化”理解过于浅薄——无非人格化、卡通化、讲故事、打情感牌;以为设计个吉祥物、运营个自媒体、蹭几个热点,IP便可水到渠成。
殊不知,真正的品牌IP化,需先明四事:
其一,品牌IP ≠ 内容公司IP。虽底层逻辑相通,但目标迥异,构建路径亦大相径庭。
其二,并非所有品牌都适合IP化——它只是品牌创新的选项之一,而非万能解药。
其三,“品牌IP化”与“打造一个IP”是两回事:前者是战略,后者是战术。
其四,IP之道千条万绪,唯适配者胜。盲目复制如江小白之后的酒类IP,大多折戟沉沙。
欲启IP化之门,须先识其五大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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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号派:IP即品牌的具象化身
品牌IP之滥觞,可溯至1898年——米其林轮胎人首次现身广告海报,百年不衰,堪称经典。麦当劳的“小丑罗纳德”、肯德基的“桑德斯上校”,亦属此派先驱。彼时西方尚无“IP”之说,而称其为“超级ICON”——超级符号也。
中国品牌亦不甘人后:海尔兄弟、李宁标识、旺仔娃娃、大白兔奶糖兔、阿里动物园、京东狗……皆以自有符号强化识别。此类IP本质近似明星代言,唯其所有权归品牌自身,更具可控性与延展潜力。
符号一旦植入人心,便与品牌价值共生共演。如“小丑=快乐”、“尊尼获加=楚橙精神”、“楚橙=励志符号”,皆为符号派之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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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格派:IP即品牌的灵魂投射
品牌人格化,实为近八十年营销思想之精髓。耐克之“英雄气概”(Just Do It)、百事之“青春叛逆”、苹果早期之“反叛精神”、香奈儿之“独立优雅”、哈雷之“自由亡命”……无不以鲜明个性穿透人心。
人格化,即赋予品牌以人性温度、情绪共鸣与精神坐标。它非一时妆扮,而需长期坚守、持续演绎。
然在中国,因急功近利之风盛行,鲜有品牌能持守人格定力。稍不见效,便改弦更张,终致形象涣散。而在注意力稀缺的数字时代,人格化IP恰成破局关键——因其生动、具体、可感,更易被记忆、被信任、被追随。
诚如所言:“IP的本质,是内容化与人格化的统一。”
更有激进者断言:品牌乃工业时代的产物,旨在降低选择成本;而IP,才是数字时代的商业核心——它是消费者自我认同与精神投射的载体。
当消费从功能满足转向意义追寻,品牌若无独特人格魅力,何以与用户建立深层情感联结?故人格化,非潮流,乃必然。
此派翘楚,当属两大典范(此处略,留待后续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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